Wednesday, November 18, 2009

团结 = [(铲除异己 & 重用傀儡) – (民主 & 承诺)] * 满口仁义道德 / 良心谴责

马华一甲子大劫

1128到了无法回头的余地了,翁蔡现在正为了自己的议程不顾基层,中央代表与华社的意愿,挥刀猛砍支持“民主”的马华理事会成员。原来他们俩所谓的“大团圆”方案就是大量“排除异己”和加入“听话”的人,现在理事会剩下的就只有”Yes Man”了;换句话说谁马华现在就只是翁蔡两人说了算(其他人只能点头),请问“会长理事会和中委会”还能发挥它的功效吗?要不然干脆取消会长理事会和中委会咯!反正就只是一两人的主张而已!唉!马华六十年出了这样的领袖真是家门不幸啊!

什么是三拼?

拼经济,拼政治,拼种族和谐!意味着什么?大家看到了成效或翁总所谓的路线吗?算我愚昧,我什么都看不到!看到的就只有日益损害马华,损害百姓的政策!

一年多翁总拼的就只是拼“内斗”的政治,至于对外(民联)翁总一直扮演着“倒米”的行为! 连串行为足以增加民联胜算,对国阵或马华毫无贡献!亏他还有脸拿关公来作比喻,讲者不脸红,听者也毛骨悚然!

1118的除廖派决定更引证了这位仁兄已“丧心病狂”,为私己霸权不顾人民利益,试问历年来哪有副部长级人马不再党的最高机关呢?这样百姓还能期待马华为我们争取利益吗?简单举个例:魏家祥目前是教育部副部长,请问他不在会长理事会,百姓教育问题如何上传,讨论及解决?

对翁总而言:

团结 = [(铲除异己 & 重用傀儡) – (民主 & 承诺)] * 满口仁义道德 / 良心谴责

蔡细历的纠正、团结、振兴

当初翁诗杰想铲除异己“蔡细历”时,很快的蔡细历获得921个中央代表签署特大同意书召开特大。当时蔡确实想利用中央代表推翻翁之领导,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中央代表的决定是“去翁除蔡”。团决方案推出,大家都觉得“不要脸的头头”都不尊重特大结果;可是无可否认,团结方案最大的赢家是蔡氏,以下是蔡之口号:

纠正,团结及振兴:心腹及自己能回去马华主流刮分翁之势力,反客为主以“利诱”(5000-50000)执照团结及振兴假象,进一步拓展势力或收买各区会。现在还大力支持翁之“排除异己方案”,其目的可说是一目了然了!

我看大概蔡氏遗忘了当初921支持双十特大时的代表们都是不满当权派这种霸权领导方式,说除谁就除谁;那时候勉强还可以以“道德”藉口来开刀,现在连藉口也懒得编,一口气有法律局主任,四位中委到九个最高理事,不提任何解释!

无论是代表们或基层现在可说是气得眼睛冒火了,当时不公平有921支持者,想必1128出席的代表肯定会超过该数目了吧!

在此也奉劝所有中央代表们,1128一定要出席。为什么呢?他们现在已目中无人了,什么会长理事会,中委,中央代表的意见都作废,要的是“一言堂”!如不否决他们啊,我看他们将会快刀斩乱麻通过“废除中央代表及各区会代表性的党员直选”!下次大概就没有了所谓的代表大会了!

当权派的双重标准

1010特大提案:当时并没有说该提案违法(第四条与第五条),只是因重复了一二三提案而被融入一二三提案。为何现在倒过来说提案违法呢?这可以说是神又是他,鬼又是他咯!

以下是1010提案

(4)若在此特大召开之时,中委会已经委任马华公会章程第20条款中所指的任何党职位,包括马华署理总会长,有关委任必须撤销。
(5)若在此特大召开之时,马华公会的任何党员或纪律委员会或中委会或会长理事会,已经对一位、多位或全体特大要求人,采取任何纪律行动或已进行判决,大会须议决:
(a)驳回所有纪律行动;
(b)废止所有已宣布的判处;以及
(c)撤销所有投诉或纪律行动

以下是1128提案:

(一)要求获得中央代表委托,以便重选中央委员会。若这项提案在特大通过,必须在30天内进行重选工作。

(二)总会长翁诗杰在2009年10月10日之后,援引总会长权利来委任或中止,或行使的权利,将被视作无效。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团结代表大会之背后议程

11月15号的马华“团结”汇报会获得一百五十多个区代表出席,当权派可说是欣喜万分。会议议程清楚的表达翁蔡对党团结“帐面上”的诠释。至于帐底下他们俩有着什么盘算,华社和中央代表们无一不在估摸着!

汇报会还未开始前,各区会主席们都在想着出席该汇报会与否,后来大部分区会还是去;坊间传来的消息说,会议的第一项“议案”非常吸引人!非去不可!换句话说:“难道有钱拿不去吗?”。至于出席率代表着代表们都支持“翁蔡的团结”方案还言之过早!

派钱真为资助区会吗?

这项资助各区会,区团,妇女组的计划早已在前任马华总会长黄家定是认定的一个方向。翁总上任至1115前,超过年半的时间,从未听说他有这个想法,反而听到的多半对翁有异议的区会都因缺乏资金无法顺利推动活动!其中最大的受害者,当然是之前的”死对头”, 性爱光碟的主角咯!

现在才提出“资助议案”,请问是金钱政治的一环吗?用钱来买代表的支持吗?我深信中央代表的智慧应足以拟清事实之真假,反正得到资助金得以推广党务是好事!钱应照拿,可是在面对华社,无论是在大选与否, 党的尊严,领袖的公信力,党员们的尊严远比那5000-50000来的重要!

党员直选与半年后重选

上任以来听翁总讲了无数遍“党员直选”,可是从未在“代表大会”或什么“特大”有任何叫代表们表决的“议案”。如有心直选,为何现在?如有心重选,为何等到半年以后?老实说,“心水清”的人一看就知道两位大兄的用意何在。请恕我不厌其烦的轻描淡写该用意:

两位仁兄不尊重“双十特大”的结果,玩弄及得罪了所有辛苦做出决定的中央代表。现在大部分的代表都不敢相信没有“公信力”的霸权者了,又想把中央代表们的基本权力剥削掉;这边厢不敢面对中央代表,那边拿着假的100%支持者的数据去骗某“重要人物”,影响某“局”的决定!

1128特大有违党章?

各位,我已将有关党章清楚刊登在上一篇文章,大家大可以做个参考。至于第二特大有违党章,发表言论者根本是空口说白话,请问第二特大有违哪一条章程的“条款”?请赐教!而且话儿还是有没有公信力和以自个儿的利益为出发点的人讲出来,我们能相信吗?

团结汇报会的小插曲

说实在,本人实在是不赞成吴亚岭从提“风流事”,他也遭代表们抢麦。可是,这位领袖所提到的“性爱丑闻”马华能把他扫尽地毯下当作没发生过吗?别说面对咱们华社,回教徒居多的
马来西亚人能接受这样一种人吗?这都是值得所有中央代表们省思的因素!

拉曼大学被星报逼迁

梁邓忠被辞去马华法律局主任及从“星报的主席”贬职为“非执行董事”。请问是巧合吗?还是有人认为梁在碍手碍脚,不除不快呢!大家都知道,星报市马华的产业之一,任何星报的决定肯定是经过马华决策,如在林良实或黄家定时肯定不会有这样伤害“华裔辛辛学子”的举动!

听说星报目前的现金流有超过六亿马币,没发展就不能动用到这笔资金?会不会有人对这笔钱动了贪念想打它的主意呢?

文章的最后希望大家能理性的分析:“大团结”方案真的为了团结吗?还是为了掩饰双十特大结果和巴结的动作!

马华将来都在你们(马华中央代表)的手上,在民主还未被践踏前请各位代表们一定要出席1128特大!

Friday, November 13, 2009

马华党争 谁该负责?



马华双特大争议简介

原以为双十特大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马华党内纷争。结果换来的竟然是一场让马来西亚人民拍案叫绝的一场场惊剧。到底个中谁是谁非?谁又该为这事负全责?让我们一起探讨时间的演变:-

炒蔡前 怀疑翁氏收取政治献金1000万后疑案后;在超过一年半后,翻旧帐并指示马华纪律委员会深入调查蔡细历性丑闻,在马华纪律委员会成员非常认真的调查之下呈上长达数十页 的报告书给中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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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马华会长理事会开除蔡细历之党籍和党职。

炒蔡后 全国上下党员对此举感觉实在不对,发动双十特大对以上裁决。之后中委会由开除减刑至冻结蔡党职及党籍四年。期间翁蔡两派开始全国巡徊汇报,互相漫骂“XXX是狗“XXX是第一个被反贪会调查的总会长,翁诗杰更声称输一票也走。

双十特大 中央代表明显的表示不信任总会长,不恢复蔡细历署理总会长党职及恢复蔡之党籍。

特大以后 翁不走,声称为了党团结方案出炉。引起第二次特大的必要!

双胞署理,谁该负责?

经过双十特大后,廖派与团结派各自都有不同的诠释!让我们最混淆不过了!不过有一间很明显的事情就是 有利益冲突的中委不分青红皂白赞成“团结”方案和有人不敢面对特大/ 重选!不是说了谁跟谁的支持率近100%吗?为何还诸多推搪?这个我们稍候再探讨

先回来谁该是合法署理吧!我觉得是非黑白应该会在马华章程里获得答案了吧!

在马华官方网站获得了一份章程。细读之下发现有三条重要条文有关以上争论( 文章最后附录:三项相关的马华工会章程)。以下是廖被委任之经过:

  1. 在翁总指示下,纪律委员会调查报告呈上会长理事会,之后会长理事会决定开除蔡细历。
  2. 蔡派召开特大,炒蔡在中央理事会议后减刑后为冻结其党职与党籍4(根据12845.24条文,列明“中委会之决定是最后决定,不可把事件带上法庭”)。之后在特大蔡恢复了党籍,可是在“恢复党职”议案被中央代表否决了(根据27条文,马华高权力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只是照特大的结果执行职务而已)。
  3. 1015中委会再次确认(128条文)署理悬空,并多数票推选廖仲来为署理总会长。

今天大家就别听那个哪个派系的诠释,根据马华党章最准!由翁总领导的中委会合法的炒蔡到减刑为冻结党籍四年,都是根据党章赋予的权力,而且不被法律挑战!之后蔡之党职在特大被党的“最高权力操作”中央代表们拒绝恢复。

之后连委任廖仲来也是根据党章赋予的权力,根本社团注册局不能干涉

炒蔡过程犹如案件在地庭审讯后不满被高庭接手最后到联邦法院(特大:马华最高权力操作)定罪,根本由不得社团注册局来插手

之后的纠纷都是由翁蔡双双不服从特大结果引起的!更印证前两天打巴区会主席,丹绒马林国会议员黄家泉一番正义之词,既翁蔡不尊重特大结果,找捷徑來逃避特大裁決,團結方案只是掩人耳目等等!

诚信与总会长

报章上整理了一些有趣的问答:

记者:为什么说过不算数输一票都走
答: 不少人劝我不要走,要完成“非我不能”的任务,所以不走!

记者:失去中央代表的支持了吗?
答:由大众去解读!

记者:为何不面对中央代表重选?
答:先稳定,后党选!(等到什么时候?一年半等翁卸任后吗?)

记者:不是说过“忘记,原谅”吗?为何炒四中委,梁邓忠。
答:人士调动实属平常事。(大家其实心里有数)

记者:失去中央代表的支持了吗?
答:我的
4X%+蔡的4X%=100%(老翁的方程式)[不懂他有否听过不支持的巴仙律5X%+5X% > 100%]


请问前言不对后语的“他”党员们该如何适从?请问以上的问答党员能接受吗?人民满意吗?如不能,马华党员应该要怎样面对老百姓呢?他还能领军面对下一届大选吗?由他领军,想必民联开心的很咯!(随便抓都能抓得住话柄)。


马华公会章程明显的三项重要条文

27. 根据本章程和代表大会规,本党高权力代表大会。但执行所有务之权力中央委员会负责

128. 中央委员会有关纪律事项所作出的决定,最后和决定性者,不能向任何法出诉讼

45.24 采取认为适当的任何纪律,以对付任何党员、小委员会、委员会、支会、区会、州联络委员会,任何党负责人或员。如果该名党员是根据章程第2038条款在代表大会中被选出之党员,中央委员会能暂停开除其党除非出席的三之二的中委同意暂停开除其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