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号的马华“团结”汇报会获得一百五十多个区代表出席,当权派可说是欣喜万分。会议议程清楚的表达翁蔡对党团结“帐面上”的诠释。至于帐底下他们俩有着什么盘算,华社和中央代表们无一不在估摸着!
汇报会还未开始前,各区会主席们都在想着出席该汇报会与否,后来大部分区会还是去;坊间传来的消息说,会议的第一项“议案”非常吸引人!非去不可!换句话说:“难道有钱拿不去吗?”。至于出席率代表着代表们都支持“翁蔡的团结”方案还言之过早!
派钱真为资助区会吗?
这项资助各区会,区团,妇女组的计划早已在前任马华总会长黄家定是认定的一个方向。翁总上任至1115前,超过年半的时间,从未听说他有这个想法,反而听到的多半对翁有异议的区会都因缺乏资金无法顺利推动活动!其中最大的受害者,当然是之前的”死对头”, 性爱光碟的主角咯!
现在才提出“资助议案”,请问是金钱政治的一环吗?用钱来买代表的支持吗?我深信中央代表的智慧应足以拟清事实之真假,反正得到资助金得以推广党务是好事!钱应照拿,可是在面对华社,无论是在大选与否, 党的尊严,领袖的公信力,党员们的尊严远比那5000-50000来的重要!
党员直选与半年后重选
上任以来听翁总讲了无数遍“党员直选”,可是从未在“代表大会”或什么“特大”有任何叫代表们表决的“议案”。如有心直选,为何现在?如有心重选,为何等到半年以后?老实说,“心水清”的人一看就知道两位大兄的用意何在。请恕我不厌其烦的轻描淡写该用意:
两位仁兄不尊重“双十特大”的结果,玩弄及得罪了所有辛苦做出决定的中央代表。现在大部分的代表都不敢相信没有“公信力”的霸权者了,又想把中央代表们的基本权力剥削掉;这边厢不敢面对中央代表,那边拿着假的100%支持者的数据去骗某“重要人物”,影响某“局”的决定!
1128特大有违党章?
各位,我已将有关党章清楚刊登在上一篇文章,大家大可以做个参考。至于第二特大有违党章,发表言论者根本是空口说白话,请问第二特大有违哪一条章程的“条款”?请赐教!而且话儿还是有没有公信力和以自个儿的利益为出发点的人讲出来,我们能相信吗?
团结汇报会的小插曲
说实在,本人实在是不赞成吴亚岭从提“风流事”,他也遭代表们抢麦。可是,这位领袖所提到的“性爱丑闻”马华能把他扫尽地毯下当作没发生过吗?别说面对咱们华社,回教徒居多的马来西亚人能接受这样一种人吗?这都是值得所有中央代表们省思的因素!
拉曼大学被星报逼迁
梁邓忠被辞去马华法律局主任及从“星报的主席”贬职为“非执行董事”。请问是巧合吗?还是有人认为梁在碍手碍脚,不除不快呢!大家都知道,星报市马华的产业之一,任何星报的决定肯定是经过马华决策,如在林良实或黄家定时肯定不会有这样伤害“华裔辛辛学子”的举动!
听说星报目前的现金流有超过六亿马币,没发展就不能动用到这笔资金?会不会有人对这笔钱动了贪念想打它的主意呢?
文章的最后希望大家能理性的分析:“大团结”方案真的为了团结吗?还是为了掩饰双十特大结果和巴结的动作!
马华将来都在你们(马华中央代表)的手上,在民主还未被践踏前请各位代表们一定要出席1128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