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2, 2009

十二亿六推荐信 + 1000万酬劳?

哎哟!真给Elaine猜对了!做贼的果然在喊抓贼!如果张庆新信所言非虚,原来最贪的那个是翁总!

说真的,如没什么真凭实据,翁总应该马上对张庆信采取法律行动对付这儿人格谋杀的行为。倘若真有此事,任翁总怎么描都只会越描越黑!

说实在,Elaine一开始就觉得“推荐信”中间是有点东西,经张庆信所证实,小妹马上有个很清楚的画面了。说什么马华区会活动基金,应是讲好听的啦!请恕我大胆的推测,实际上是五次在飞机上的协商后双方谈妥的酬劳而已吧!

据翁总所澄清,当时的他是副总会长,并不需要什么活动基金:-

  1. 大家可别忘了当时正处于马华党选之际,若有任何区会曾得到这位总会长的恩惠。翁总便是玩弄金钱政治的高手,借张庆信的花来敬诸曲会,花钱买这个总会长回来了。
  2. 一千万到手,简单来算马华有两百个区会,每个区会能分到五万元。各位,每个区会都能拿到吗?以翁总的作风,我敢说最起码80%的区会(被打压的区会)拿不到,意思是说有八百万是中间被人卡掉了!
  3. 随便讲讲,就能募到捐款1000万,我建议翁总去为“台南灾害”去募捐咯!请问这样接受现金的方法能被起诉吗?算是贪污吗?
  4. 这么大件事,我觉得一定要有人去报案。要嘛翁总去报张庆信诽谤,要嘛警方或反贪委会采取行动展开调查。
  5. 还有,马华纪律委员会应一视同仁的对翁总展开问话,马华一甲子名誉不能毁于一位贪污败吏的手上!

讲真的,一千万分三次现金来给,要查起来也不容易。若张庆信没什么确实的证据,翁总应该马上采取法律行动去告他的!

不过,我相信张庆信这么一讲,应该只是一道开胃前菜而已,美味的主菜还陆续有来,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Saturday, August 1, 2009

内安法令与翁总的马华“封口令”

各位网友,请问内安法令和翁总最近实施的“封口令”有何差异?

内安法令

答案是有的,前者是为了“国家安全”而禁止蓄意执照种族紧张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一个法令,如执行部分处理得应该大家也没有什么异议的,相反的,如没有相关法令我们国家很可能像一些“高度危险”的国家下场;我个人是其中一个受害者,不是被警察抓那个,而是在车龙里困了两小时多的受害者,当下的我真气的七孔冒烟。

说实在,我个人觉得“内安法”是需要的,只是执行方面必须让百姓“心服口服”的方针而已。“内安法”是国家安全的一道围墙,如被攻破后果将不堪设想!大家是想想,一个小偷开始时应该都偷一些小物品到最后他的野心会越来越大,越偷越起劲!大部分的暴力示威的都是由和平请愿出发的,不是吗?这种文化我们真的不想看到!

马来西亚现在是一个新闻自由的国家,报章上的报道时常看到的反对党的文告比执政政府占的篇幅更大,应该是说无论真伪,只要有新闻价值的话报道一律欢迎!如任何不满是有管道让我们宣泄的,怂恿示威者的用意是什么呢?目的真是反“内安法”吗?或是虚张声势证明自个儿的号召力有多强。。。?旷大其政治的影响力?当然,Elaine是赞成大家本着不满内安法而出席,可是要当心我们的良心被人利用成为政治上的工具!

翁总的禁口令呢?

翁总的解释理由是一样,为了保护党不让党员发言。假如执行得当是好的,可是为何是现在呢!“心水清”的人或党员都清楚翁总的用意。。。。打压对他有意见的党员咯!

翁总正经事不做,打压自己人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一天到晚就在搞他那悲情“英雄”形象。最近还引述什么“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敵國破、謀臣亡”的名言,恐吓党员说如果有人要繼續“倒翁”,馬華將會遭遇“滅頂”的厄運。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了他,整粒地球都不再转似的!拜托,六十年的马华命运不止是在您大人的手上,而是靠马华全体党员的扶持着!在此也以一句“心灵健康”的金句与翁总分享,“别把自己看得太重,这样做人会很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