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8, 2009
本是同更生,相煎何太急!
说实在,本人除了透过报章看看新闻和时事外,真的甚少花时间在杂志上面。可是最近被翁诗杰对某底裤外穿作封面那本杂志大发雷霆,发飙的以刑事来控告该杂志真令我感到好奇和该杂志到底写了些什么会招惹官非。好奇心驱动我好不容易的找到前几期的《号外周报》;请恕小妹愚昧,看了好几遍,真的看不出有什么严重文章会让翁总有如此的大动作。
翁总当年极力反对马华收购南洋报业,扬着“捍卫言论自由”的旗帜打入马青,挫败陆垠佑成为马青团长。今天却对一家报刊写了几篇大家看了都觉得没什么的文章采取如此严厉的行动,难道“莫忘初衷”在翁总的字典里早已被删掉,又或者根本当时就是欺骗马青代表,为了竞选总团长而设计出来的口号而已!
“无中生有,毁坏他人名誉”是翁总对该家报刊采取法律行动的主因,该期关于翁诗杰的文章都引述了好多马华领袖的“说话”和根据逻辑的分析的报导出读者想知道的时事,相信读过几篇文章的我们都认同里面的事实,惟有翁诗杰个人觉得他们在无中生有。若说要告,按照次序我看还未轮到翁总,前些时候什么“黄氏皇朝”、“三人小组”等等对黄家定不实的报导,该起诉应该是黄家定才对,说到这儿,我还真欣赏黄家定宽阔的胸襟。
本是同更生。相煎何太急!大家都是同肤色的自己人,何必自相残杀呢!杂志不就是靠很多周边消息来吸引读者的吗?如文章内容全是死死板板,大家会买吗?华裔生活在这片土地已不是很容易的事,为何还要赶尽杀绝呢!
请大家不要误会,笔者并不是认为媒体为了销量而胡乱的报导!反之如果一家杂志是长期不实报道的话,还会有人继续支持他吗?谣言止于智者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一党之首还会不明白吗?如要告,我看顶多是好莱坞告号外索取超人肖像权和翁诗杰您告他们诽谤。怎么出动刑事法来起诉呢,有那么严重吗?如让您成功起诉,不就全世界的周刊根据您的规矩都应该关门大吉咯!
翁总,今年是2009年,不是古代的皇朝,你皇帝有什么不爽就直接砍百姓的头。百姓选你们是因为希望你们能捍卫人民,华裔的权益!不是让您一朝坐正,大力打击对您有意见,不合您老人家意愿的百姓。马华上下党员可能要看你脸色,人民是没有必要去讨好你的,不满意下届大选我们还可以换了你!